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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农药标签未全面标注适用作物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4-14 10:30:54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传媒 作者:农药卫士

长期以来,为扩大销量,一些企业会在其生产的农药产品标签上,超范围标注适用作物种类,如虽然只登记1~2种作物,却标注3~4种甚至更多。但是,登记了多种作物,却仅标注其中1种的,却比较罕见。近日,湖南省浏阳市某种子经营部销售的一款杀菌剂,就因其产品包装袋上标注的适用作物种类少于该产品在农业农村部登记的适用作物种类,被判定为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2025年2月26日,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该种子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在其销售货柜上发现了19袋多粘类芽孢杆菌农药,该农药包装袋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为:番茄,经核查中国农药信息网,该产品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为:桃树、烟草、番茄、芒果、人参,该农药包装袋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与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不符,属于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农药。经查,该经营部共调进该批多粘类芽孢杆菌农药30袋,进货价15元/袋,已销售11袋,销售价40元/袋,销售收入440元,违法所得440元,库存19袋,货值金额1200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浏阳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40元;3.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19包。以上罚没款共计5440元。


编辑人员:马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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