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市场准入趋严,知产软实力是关系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
农信传媒报道:7月21日,为期2天的第十二届农药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大会圆满落下帷幕。
本次会议主题定位于“农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意在继续推动我国农药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意识的显著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有效加强、知识产权转化交易的蓬勃发展,并使我们农药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向着更高质量发展,加快向着世界先进水平的目标迈进。本次大会不仅汇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内高校农药研发工作者、国内外知名律师、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还有国内农药企业知识产权及研发工作者,就农药知产战略、商业秘密、国外布局、知产合规等热点难点问题、行业应对策略和挑战等,一起分享了一场一年一度的农药知识产权领域的知识盛宴。
大会现场
本次会议由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农药市场信息中心、农药行业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共同主办,《农药市场信息》传媒承办,中国石化联合会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给予了支持,此外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上海微略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德耐泵业有限公司、太仓市磁力驱动泵有限公司也对本次会议给予了鼎力相助。
本次会议注重创新模式,开设了主论坛,农药创新与专利布局和农药专利侵权预警及其应对两场分论坛,专利诊断咨询与疑难解答晚专场,南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大专院校专利产品与科技成果发布,农药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与展览交易多种形式的活动,此外继续编辑赠送《专利与过专利农药及专利知识学习资料汇编》,赢得会议代表的肯定和好评。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李钟华秘书长兼常务副会长致辞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李钟华副会长致辞时表示,中国的农药工业早已融入全球化浪潮中,我国不仅是非专利农药的主要制造商,也是专利农药中角逐的重要市场。虽然我国农药生产同质化竞争严重,但仍有不少有胆识、有魄力、有远见、有风险意识的农药企业家积极投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农药创制中来,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近年来,尽管农药管理趋严,农药登记门槛不断提高,但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以及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创制的农药取得农业农村部的农药登记,已经在防治病虫草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农业丰收保驾护航。很多优秀的创制品种在市场上表现活跃,像氰烯菌酯、噻唑锌、乙唑螨腈、9080等,特别是在山东省,像清原农冠、海利尔、中农联合、山东先达、山东康乔、山东绿霸等企业都投身到农药创制的蓝海中,为农药行业创新和创制起到了榜样和表率的作用。未来,希望中国的农药企业能够逐步地走向像跨国公司那样以自主创新为主,通过高投入获得最终的高回报。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王武副主任致辞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王武副主任致辞时表示,经过7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逐渐发展成为农药生产和出口大国,我国农药创制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党的二十大后,随着我国科技实力提升,建设规划的加快,知识产权作用越来越重要。就农药层面而言,近年来,我国开发的具有自主产权的农药占到全球开发的农药新品种约50%,申请的发明专利越来越多,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然而中国农药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还缺乏好的规划和谋略,也缺乏系统性的发展目标;而跨国公司在运营知识知识产权战略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方面可谓深谋远虑,驾轻就熟。所以我国农药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相关数据来看我国农药创新的趋势
中国石化联合会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李爱民副秘书长作“农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报告
农药行业技术复杂、工艺流程长、研发投入大、工艺和配方保护难度大,因此它是不折不扣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据中国石化联合会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李爱民副秘书长介绍,2012-2021年,我国农药累计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54881件,年均增长1.37%,其中,发明专利占比98.9%;10年间,PCT国际专利申请年均增长11.4%;2021年,中国农药专利申请量在全球农药专利申请量中的占比为 36%,中国农药专利授权量在全球农药专利授权量中的占比为 39%。
李爱民秘书长指出,专利是企业战略资产,它的形成是基于对行业竞争格局的趋势的预判,专利保护的终极目的是要形成和巩固市场竞争能力。为此,她对我国农药企业提出六点建议:一是强化商品名品牌化规划,探索专有技术名称品牌化策略;二是强化专利布局分析的针对性,发现机会,防范专利风险;三是对标先进,提升专利布局技巧与撰写技巧,构筑新药研发壁垒和生产工艺壁垒,持续提升高价值核心专利的竞争力;四是跟踪目标市场相关政策/法规的动态,及时做出应对,如欧洲的专利期限延长补充保护、美国修订针对具体农药品种的残留限制标准等;五是实施专利与技术秘密的统筹保护,构筑生产工艺、关键助剂的竞争优势;六是强化数据保护,尤其是要高度关注随着生产自动化的提升、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的引入,由此而形成的相关数据集、数据库的权益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王博副处长作“我国农药专利发展现状、问题及趋势”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王博副处长提到,从我国农药领域2010-2023年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来看,主要申请量集中在2016-2017年,而真正授权最多的年份则是在2021-2022年,这也与我国近年来专利提质增效的发展要求有关。王处长指出,在农药领域,专利申请一直呈现量大不优的状态。而农化跨国公司却是在专利申请量靠后的情况下,保证了授权量的靠前排名。由此可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主要依赖于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方面高价值专利的布局。
会上,王处长通过氟吗啉、喹草酮等获得专利奖项的专利等,举例详细分析了近年来我国优秀企业在农药高价值专利取得的明显进步。虽然当前我国农药创制已取得长足进步,但未来仍任重道远。王处长呼吁高价值专利需要高质量的保护,如保证申请撰写质量、效果数据严谨等。此外,他还提醒企业应以解决技术问题为导向,结合农药领域专利申请特点,熟练运用布局策略,形成完整专利链条。再者就是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关注竞争对手研发和申请动态,从外围进行相关的专利布局。
知识产权战略是农药行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药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方面仍处于初级阶段,很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专利布局的重要性。可能大多数企业申请专利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指标的考虑或是其他,因此导致我国农药企业申请专利更偏重于“数量”而非“质量”。而在创新驱动发展时代,知识产权战略及其应用则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
北京瑞恒信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曹津燕律师作“农药企业如何构建产品创新与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创新成果的专利布局”报告
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专利布局的方法有很多种,如跑马圈地、空间提升、横向拓展、见缝插针等,那怎样做才是一个好的专利布局?北京瑞恒信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曹津燕律师指出,企业一定要认清自身在创新研发所处的具体位置,然后再采取合理的布局方法。
曹津燕律师提出,目前我国专利保护认识上存在以下几大误区:一是企业常在形成了产品之后再申请专利;二是认为只要获得专利授权了就不怕别人侵权;三是只要审查员同意授权,要求怎么修改都接受;四是认为在一个国家获得授权在其他国家可以得到同样的保护。由此导致出现了很多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如研发完成后未及时申请专利导致权利丧失;专利因撰写质量不高,导致既公开了技术方案又没有很好的保护技术和市场;产品进入某一市场前,因不了解相关国家的专利状况,而存在较大侵权风险;专利超前布局,导致先进技术过早落入公有领域……曹律师认为,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正是农药专利布局的要义所在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陶敏老师作“创制化合物专利保护体系建设”报告
随着农药研发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企业的创新农药不断进入市场,在日趋白热化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不仅效果日渐卓越,而且可以抵御常规产品价格波动对企业收益的影响。创新农药不仅包括化合物创新,还包括工艺创新、剂型创新、应用创新等,这里面投资最大的就是化合物的创新。如何让自己的长周期、高风险投资的创制化合物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就必须需要知识产权在全生命周期中的层层防守和层层筑垒。
为了对来之不易的研究成果进行更充分的保护并延长其生命周期,陶敏老师建议可以在农药创制的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中关注以下几点:一是根据作物种植和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可以将活性优异且有较好应用前景的组合物向更多的国家或地区提出专利保护,关注目前的市场和未来的市场;二是加强对同时期或后出现的农药新品种的关注,可以尝试将自主研发农药与这些农药新品种复配使用,以进一步拓展自主研发农药的应用场景;三是在创制产品研发出来后,要不断地对其制备方法、工艺等进行优化,包括不同功能和用途的开发,提供更多的专利组合以保护核心化合物的专利,延长专利的红利期。
上海微略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马文超老师作“农药领域知识产权问题以及保护策略”报告
对于农药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很多中国企业还不是很重视,或者没有保护到位。具体来看,在策划、立项阶段,表现为农药创新研发体系不完善,创新研发阶段的专利分析和预警导航不足;在研发阶段,表现为专利申请数量与质量不匹配,专利申请技术含量偏低、保护范围偏小;在量产、推广阶段,表现为缺少系统的农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规划和规范管理,农药企业对于知识产权运用不熟练......
上海微略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马文超老师建议我们农药企业一定要重视专利工作,从现在开始做专利规划,注重专利工作的长期价值;再者,专利源于企业实际研发,我们农企可以通过挖掘差异化突出技术构思;此外,创新企业需进行合理的专利布局,充分且全面保护创新技术;最后一定要提前做好专利风险规避。
农药生测是专利申请的“眼睛”和“航标”
浙江农林大学陈杰教授作“农药专利关于生物测定与实验数据的基本要求”报告
农药生测现在已发展成为是集昆虫学、植物病理学、微生物学、植物学、杂草学、化学、生物技术、统计学等多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技术,是农药科技创新工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技术。它是支撑农药研发的关键技术之一,该技术贯穿于从发现农药活性到实现产业化市场应用的整个过程。被誉为“眼睛”和“航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化学领域中的发明,借助于实验数据来说明。因此,农药领域的专利申请通常需要提供能证明产品用途以及效果的相关实验数据。生测为专利申请重要提供数据、亦是项目阶段评估与决策依据。
通常在申请农药专利时会出现数据雷同、数据计算有误、数据与现有技术矛盾、数据的测试方法未记载或过于简单、数据明显异常等生测数据问题,浙江农林大学陈杰教授从农药生物活性筛选流程、候选物及产业化生测研究、产品登记生测药效试验、农药登记药效评价体系及生测技术关键要素等方面给大家详细讲解了生测试验设计的具体要素,并强调专利申请时一定要保证生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农药企业如何保护自身商业秘密?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庞力衡律师作“农药企业如何对登记实验数据等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报告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作为重要知识产权类型,与企业经营发展密切关联,也是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板块。
目前,在我国获得一份新的农药原药登记,需花费几百甚至上千万元,至少需要3年以上的时间,因此试验数据作为农药产品上市的必要信息,亟需完善的保护。那么我国农药企业该如何对登记实验数据等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呢?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庞力衡律师从商业秘密维权、商业秘密合规等方面进行了具体介绍,并结合具体司法案例进行了全面分析,对农药企业在今后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将起到一定指导作用。
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是企业“走出去”的必修课
北京悦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司丽春老师作“农药专利国外布局及策略”报告
在如今市场全球化发展趋势下,越来越多的中国农药企业“走出去”步伐正在加速。做好农药专利国外布局,不仅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捍卫自身的必备武器。作为知产领域的践行者,我们不只是应该关注国内知识产权方面问题,提升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非常重要,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据北京悦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司丽春老师介绍,海外专利申请途径主要有两种,分别是PCT和巴黎公约,司老师也具体谈到了我们农企在申请国外专利时如何选择合适的专利申请地域、专利申请类型及专利申请时机。最后,司老师提醒广大农企,一定要有全球化的专利布局视野,并做到有的放矢地进行国外专利布局,只有客观地分析企业处境、灵活制定海外布局策略,才能在海外专利大战中立于不败之地。
如何从撰写源头避免专利侵权问题?
上海泰禾(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主任张照军老师作“农药制备工艺专利挖掘与申请文件撰写要点——以嘧菌酯为主阐述”报告
大家都还记得,2014年起长达三年的先正达在美国诉Willowood侵犯其嘧菌酯化合物和工艺专利及产品标签版权一案,最后先正达赢得该侵权案的重大胜利,在获得的近100万美元赔偿中,与产生工艺相关的裁定,价值高达90万美元。由此可见,除了农药化合物专利,制备工艺专利也是十分重要。
上海泰禾(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主任张照军博士绕开抽象复杂的理论,以嘧菌酯等为例讲述了农药制备工艺专利挖掘与申请文件撰写的要点,分享了实际经验。据张照军博士介绍,农药制备工艺的创新点包括产品制备工艺路线,中间体制备工艺路线,产品或中间体制备反应条件(如不同催化剂,相同催化剂但用量不同,加料顺序,原料状态改变,无溶剂,有溶剂,溶剂改变),减少“三废”产生、更环保工艺,传质、传热、纯化工艺,产品晶型制备工艺等。关于如何撰写好农药制备工艺专利,张博士也分别从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技术效果、实施例等方面给予了很好的讲解说明。
农药企业如何掘金过期专利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情报资讯部政府事务与知识产权总监蔡志勇老师作“苯嘧磺草胺与茚嗪氟草胺专利预警分析”报告
之前有消息披露,巴斯夫开发的苯嘧磺草胺在中国化合物专利已到期,而拜耳开发的茚嗪氟草胺化合物专利也是处于倒计时的状态。于是很多企业都心动不已,跃跃欲试。然而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苯嘧磺草胺与茚嗪氟草胺这两个化合物专利究竟何时真正到期?企业开发时如何绕开其中的专利陷阱?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情报资讯部政府事务与知识产权总监蔡志勇老师在会上对这2个产品进行了详细的专利预警分析。
蔡老师提醒我们的广大农企,开发专利到期或即将到期化合物,也要重视专利调研,一定要全面分析,尤其是法律状态,这样才能避免侵权,否则可能就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知识产权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
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管理合伙人王宁玲律师作“近年农药企业在美国典型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例解析及应对策略”报告
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管理合伙人王宁玲律师分享了我国农药企业如何有效应对美国专利诉讼的风险。值得欣慰的是,近几年中国农药企业在美国并未有此类案例发生。近年来,我国农药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上在快速增强,从一开始的被动防御转为主动进攻。
由于全球投资环境的变化,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受到越来越多的阻碍。王律师呼吁中国企业应当不断改进海外策略,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打造国际一流品牌,为政府和企业在世界舞台上带来更多的话语权。
新形势下,农企如何做好知识产权合规管理?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段立红律师作“农药专利侵权法律风险防范”报告
在我们农药生产经营和登记过程中,通常会遇到这些困惑:出口少量被诉侵权产品用于试验目的,是否为专利侵权行为?免费赠送少量被诉侵权产品用于试验目的,是否为专利侵权行为?使用和制备被诉侵权产品作为合成农药原药中间体,是否为专利侵权行为?向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农药登记许可,是否为专利法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向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农药登记许可过程中,制造、使用以及向他人提供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是否为专利侵权行为?超出行政审批范围进行田间试验行为,是否为专利侵权行为?……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段立红律师结合我国农药产业的特点和实际状况,对专利侵权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深度剖析。
具体如何做好农药专利侵权法律风险防范和管控?段律师建议:一是进一步明确申请办理农药登记许可,并为此所进行的制造、使用、进口被诉侵权产品行为,其民事法律行为如何定性;二是进一步明确农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科技研发、技术改造、环评申请等,其民事法律行为如何定性;三是进一步明确农药企业在登记许可、田间试验、宣传展示等活动中的合规性要求,明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法律边界。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兰琪律师作“农药许诺销售与专利行政裁决”报告
诺销售行为是在2000年《 专利法》修改时增加的实施专利的行为类型。究其本意,主要是为了适应《TRIPs》协议第28条第1款的规定,力求将侵权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以避免侵权产品扩散导致的专利权人损失进一步扩大以及进一步导致的行政、司法成本进一步增加等问题。许诺销售专利产品,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专利产品的意思表示。产品价格信息并非许诺销售行为的必备内容要件。宣传信息中包含产品外观、性能、购买方式,即使不包含产品价款,亦可认定构成许诺销售。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兰琪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更倾向于从商业的角度理解许诺销售,而非简单地从合同法意义上的要约和要约邀请来考虑问题,即许诺销售是卖方作出商品处于可销售状态的一种意思表示,具体可以通过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在会上展出或者在网站中展示商品等方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许诺销售的最终目的仍然在于实际销售。但由于许诺销售与实际销售是两种相互独立的行为方式,其既可能发生在产品制造完成之前,也可能发生在产品制造完成之后,既可能发生在产品销售之前,也可能发生在销售过程中。无论是否真实存在产品的制造、销售行为,侵权人实施了许诺销售行为均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曹雯婕律师作“农药企业尽职调查之专利及技术许可审查”报告
近两年,农药企业越来越多地发起和参与到投融资、收购、并购、购买专利或技术等资本运作行为,兼并重组、转型优化已经成为农药行业的必然趋势,掌握核心技术和高质量知识产权的企业更易在资本市场脱颖而出。但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存在着经济效益估值难、技术更新迭代快、权利维持风险大、时间地域限制性、技术转化难等不确定因素,因此虽然中国多年来在专利数量上都保持着专利大国的领先地位,但专利价值的运用层面来看,还有待加强。为此,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曹雯婕律师从以上多个角度来分享专利尽职调查和专利的运用。
曹律师表示,在行业低迷和政策指引的内外部因素引导下,传统农药企业和资本市场的结合将会更加紧密,农药企业应当认识到技术优势和知识产权对企业健康持久发展的重要性。而通过农药企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能够摸清尽职调查对象的技术先进性、知识产权对产品管线的覆盖性、了解核心技术相关未授权申请的授权可能性、已授权专利的稳定性、技术落地时潜在的侵权风险,指导阻击竞争对手的技术布局等,全方位为技术方和资本方的决策保驾护航。
农药登记如何实现“精准避坑”?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郭亭亭老师作“农药登记法规解读及经验分享”报告
随着2018年农药新政的实施,农药登记管理趋于更加严格及科学,变得愈加精细化和精准化。农药登记作为农药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关口,那么在登记成本十分高昂的情况下,我们农药企业该如何避坑?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郭亭亭老师建议我们农药企业一是要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注意登记试验所用样品一致性,还有实际生产控制指标与登记质控项的一致性;二是登记可行性分析方面,产品研发阶段即启动登记可行性分析,因此农企要加强登记法规交流学习,必要时和咨询机构合作;三是环境、健康风险预评估在项目启动前进行,本企业在境内已取得原药登记,申请相同有效成分不同含量的原药登记的。四是完善的经济效益分析,登记项目立项前需详细评估经济效益。五是必要时安排探索试验和预实验。
上海德耐泵业有限公司曾桐文经理作“化工流体工程创新及其在化工领域的应用”报告
太仓市磁力驱动泵有限公司蔡国华董事长作“专利保护的磁力泵助力农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报告
南开大学徐凤波教授在大专院校专利产品与科技成果发布会上对农药领域创新科研成果进行了发布 ,并授权农药行业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对外转让。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李一帆博士在大专院校专利产品与科技成果发布会上就农药增效剂及驱蚊乳项目进行的发布,并授权农药行业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对外转让。
场外,我们会议赞助单位的微展区也是备受瞩目,美国飞翰、上海微略等纷纷展示其高标准流程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并热情接待了各位参会嘉宾,深入探索商业合作模式,打通创新主体与市场主体的对接桥梁。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农化企业只有不断提升自身创新能力,才能立足世界。相信随着我国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将开发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农药品种并逐渐成为农药强国,同时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升,专利也会为自主创新农药保驾护航,不断将中国农药产业推向国际,加入世界范围内的竞争行列。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情报事业部政府事务与知识产权总监蔡志勇老师主持开幕式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化学品注册合规事业部资深顾问洪峰老师主持会议分论坛
《农药市场信息》传媒顾旭东总编主持会议分论坛
游客可直接评论,建议先注册为会员后评论!

以上评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农药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