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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目前三氯吡氧乙酸不得用于东北地区以外的水稻田

发布时间:2026-3-10 11:08:58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传媒 作者:求真

日前有科研人员在学术期刊刊发论文,提及在南方某县级市调研时发现,当地一些稻农在水稻田使用三氯吡氧乙酸除草。该农药使用行为已涉嫌超范围用药,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三氯吡氧乙酸属于吡啶羧酸类激素型除草剂,主要用于森林、非耕地及小麦、甘蔗等禾本科谷物田防除阔叶杂草。截至2026年2月底,在我国水稻田登记的唯一三氯吡氧乙酸产品为黑龙江某公司的44%三氯吡氧乙酸水剂(三氯吡氧乙酸三乙胺盐含量为61%),登记作物/场所和防治对象为移栽水稻田(东北地区)阔叶杂草和非耕地阔叶杂草。目前,所有三氯吡氧乙酸产品均不得在我国东北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的水稻田使用。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请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稻农摒弃上述违法行为;对恶意推广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编辑人员:马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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