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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敌敌畏剧毒,不能用于蔬菜!

发布时间:2025-7-8 14:11:15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传媒 作者:刘刚

长期以来,社会上流传这样一种说法:敌敌畏属于剧毒农药,严禁在蔬菜作物上使用!真相的确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敌敌畏不仅不属于剧毒农药,而且可以应用于多种蔬菜生产防治害虫。

敌敌畏属于有机磷类高效广谱杀虫剂,对害虫害螨兼具触杀、薰蒸和胃毒作用,具有击倒速度快,基本不受温度影响;作用位点多,使用方式灵活;降解速度快,残留期较短等特点。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大量生产应用,迄今为止已接近70年,在农林业害虫、仓储害虫和卫生害虫的防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可谓是农药界的“长青树”。

截至2025年6月底,在我国有效登记的敌敌畏产品共有264个,其中原药12个,制剂252个(仅限出口1个)。从毒性来看,中等毒241个,低毒23个,无剧毒、高毒、微毒产品。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由剧毒、高毒农药原药加工的制剂产品,其毒性级别与原药的最高毒性级别不一致时,应当同时以括号标明其所使用的原药的最高毒性级别”之规定,目前在我国登记的11个敌敌畏与阿维菌素的复配剂产品,虽然属于中等毒,但因为阿维菌素原药为高毒,所以其毒性标注为“中等毒(原药高毒)”,而并非敌敌畏自身为高毒。

从制剂产品的剂型来看,乳油最多,共235个;其次为烟剂7个,可溶液剂6个,粉剂、块剂、油剂和缓释剂各1个。虽然乳油仍然占据主要位置,但近年来江山股份、深圳诺普信、安道麦等多家企业开发的高含量的敌敌畏可溶液剂,摒弃了有害的苯和二甲苯等有机溶剂,极大消除了刺鼻气味,使产品更加环保友好,对作物、环境及人畜的安全性得到显著提升。

从敌敌畏在我国的登记使用作物/场所来看,不仅包括小麦、水稻、棉花等大田农作物,还包括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以及黄瓜、菜豆等蔬菜作物,同时还包括苹果树、茶树、桑树以及森林(林木)、观赏菊花等经济作物。另外,敌敌畏还广泛用作卫生杀虫剂,防治蚊蝇等卫生害虫。

综上所述,敌敌畏不属于我国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中不能使用),未来在防治蔬菜、大田、卫生害虫等方面仍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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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员:马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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